为进一步加强学校法治工作,全面推进依法治教、依法办学、依法治校,结合省教育厅有关工作部署,我校于7月9日下午在崇文楼九楼第一会议室召开法治专项工作会议。会议由学校党委副书记田昊主持,党委书记惠朝阳出席会议并讲话,党政办、组织部、宣传部等相关部门负责人和有关工作人员出席会议。
会上,党政办对《陕西省高等学校法治工作测评指标》的主要内容进行了系统解读,就开展自评工作的具体内容、责任部门和完成时限作了详细说明。
田昊指出,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,注重内涵式发展,加强学校法治工作统筹领导,规范工作机制,强化章程统领,推进学校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,更好地为学校事业发展和维护师生权益提供坚强保障,切实筑牢法律风险坚实防线,加强法治宣传教育,切实把依法治校贯穿于学校工作、部门工作全过程和各方面。
党委书记惠朝阳在最后讲话中强调,开展法治工作测评,是进一步完善学校法治工作体系,提高法治工作水平的重要抓手,一要提高思想认识,高度重视学校法治工作,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工作的重要论述,深刻认识新形势、新变化、新要求;二要认真学习、深入领会上级有关法规、政策和制度文件,尤其是加强教育领域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的学习,切实提高依法办学、规范办学水平;三要贯彻落实依法治校的要求,依法建章立制,提升制度执行力;四要对标对表开展工作,加强各部门之间的密切配合,及时分析研判,做到通力协作,各司其职,高质量完成相应任务。